徐汇登记经适房申购 部分街道将上门核查条件
[发布时间:]2009-9-2 13:44:23
[作者]安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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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初步信息登记不算正式受理 预计10月份将全面铺开
◎ 经适房申请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
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首批试点之一的徐汇区,其部分街道目前已开始接受有申购意向市民的初步信息登记。徐汇区将争取在今年10月份全面铺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等工作。
徐汇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经适房购买申请工作并没有正式展开,不过前去相关街道咨询的市民很多,对于前来咨询的市民,工作人员会对其信息进行登记,但不是受理。
初步信息登记:有助于排摸申购情况
据了解,目前,徐汇区经适房方面的试点工作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对街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内安排申请受理窗口等,但具体操作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都还没有下发至试点区的主管部门。
记者昨日以普通市民身份致电徐汇区虹梅街道房地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街道可以接受有申购经济适用房意向的
市民的初步信息登记,但由于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因此具体的申购时间还不确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前来各街道咨询的市民,部分试点街道会对其信息进行登记,不过并没有正式开始受理,而登记信息的这一做法,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申购基本条件:街道将上门了解
申购经适房有较复杂的条件。虹梅街道房地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请人必须拥有上海户籍7年以上,并且需要户籍在申请区5年以上;同时,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每月税后收入在2300元以下;个人可支配财产7万元以下;并且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5年,没有过房产交易行为。此外,个人年满30岁,并且符合以上申购条件,也可提出经适房申请。
据了解,虹梅街道对于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这样的基本条件,会上门进行了解。
记者随后采访了徐汇枫林、凌云和漕河泾等多个街道所辖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除枫林街道表示可以登记初步信息外,其他街道均表示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暂不接受申购。
当记者问及如何进行个人资产审核时,凌云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市里有相关的资产审核委员会负责个人资产审核工作,街道不负责该工作,并建议记者自行查看相关申购条件。
◎ 热点答疑
个人财产如何核算?
虹梅街道房地办工作人员:市里有专门的收入审核系统,与个人身份、财产、收入等信息联网,个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就可以进行个人财产审核。
经济适用房能否申请租赁?
虹梅街道房地办工作人员:目前是以买为主,关于是否能够租赁等事项要等实施细则出来以后才能确定。目前,虹梅街道经适房已建好,地处松江泗泾,房型主要以二室为主,面积大小不等,将按照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给予优惠,具体优惠多少,目前还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