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产权证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admin [人气]383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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