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敬请当心“房骗子”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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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中,相关“业内人士”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现象逐渐增多。这些作案者中,有拆迁工作人员,,还有其他相关人员等。其作案类型主要有:
伪造证件型。由于房产交易审批手续多、程序繁复,于是使用伪造的证件及公章等成了“房骗子”惯常手法。犯罪嫌疑人朱某通过数家物业公司查询到他人的资料信息后,伪造他人身份证及户口簿至房产交易中心,以遗失产权证为由,骗办了他人房产证,随后到两家中介公司办理了抵押借款,先后骗得10万元现金和50万元银行贷款。
行家里手型。某些动迁工作人员利用熟悉房屋交易流程、贷款按揭程序等便利条件,虚构事实,轻易骗取他人的信任。对此,人们对这些“行家”往往放松警惕,而这种“房骗子”最具有诈骗“杀伤力”。某公司动迁组工作人员沈某,以动迁分房需收取购房集资款为名,把所谓的“动迁政策”说得天花乱坠,轻易骗取多名居民的购房集资款8万余元。
帮忙诱饵型。在房屋拆迁中,一些居民为了谋求超标分房,增加动迁费,或达到使自己搭建违章建筑合法化等目的,挖空心思找关系,通路子,而这种心理正好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如原某动迁公司经办人周某,在动迁过程中,利用有些动拆迁居民主动上门求其帮忙之机,骗取了4名被害人共3万余元好处费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