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admin [人气]367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请您细心阅读,正确使用室内设施,减少故障,延长使用寿命。并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包括您对住房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该商品住宅位置:您购买的住宅为  区(县)住宅小区  楼  单元  层号。建筑面积  m2 ,位于  东  西  南  北。


二、建设该住宅楼的有关单位及资质等级:
  开发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质监单位):


三、本商品住宅的结构类型为    抗震设防基本裂度为    度。


四、本住宅各部分结构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

1、地基基础:本住宅采用    基础。要处理好房屋周围的排水,防队地表水渗入地基内。不要在基础边乱挖及取土等。

2、墙体:本住宅在    部件设钢筋砼圈梁。在部位设抗震构造柱。梁柱严禁重物撞击、改动。砖混住宅纵横墙(承重墙、保温墙均在内),使用时严禁改拆、开洞,以免破坏结构,影响住房整体稳定和刚度。

3、墙面:外墙为    ,内墙为    ,不得凸出外墙安装防盗网和晒衣架等,请勿重物撞击,在上面打洞、乱刻乱画,以免损坏墙面装修。

4、门窗:户门使用    内门使用    ;窗采用    。门窗在使用请勿用力过大,不得随意拆装,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5、屋面:采用    制作屋面结构层,屋面防水采用  用,为(上人/不上人)屋面。

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安装任何设施;在上人屋面安装太阳能或其它设施时,严禁破坏屋面结构和防水层。严禁在屋面上堆放物品,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或影响屋面排水及造成屋面超载。注意保护落水管并经常清理屋面漏水斗,以免造成堵塞。

6、阳台:活荷载为    Kg/m2,使用中不得超过此限值,阳台结构形式不得有任何改动(包括拦板降低或外伸)。

7、室内楼地面: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公斤/m2,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公斤/m2,除厨房、卫生间地面有防渗层外,其它室内楼地面一律不准用水直接冲刷。切勿用重物撞击地面。


五、室内主要设施类型、使用材料、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

1、上水:厨房卫生间    条管道,采用镀锌无缝钢管,设水表    只。室内阀门及水龙头宜轻开轻关。水表严禁拆换。请节约用水。

2、排水采用    材料的下水管。水管应防止外力打击;便器内及地漏口不得扔放手纸、卫生巾、塑料袋、杂物及垃圾等易堵物,排水口的污物应经常清除,以免造成堵塞,影响您及他人的正常使用。

3、室内供电采用路供电,暗线敷设。进户线    平方毫米,其余线    平方毫米。进户线最大允许负荷为    千瓦。户设电表一只。住户要做到安全用电,不得超过线路及户表的最大允许负荷量,不乱动电表及室内线路,以免造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损坏,影响安全及正常使用。

4、取暖及供热:室内采用方式供暖,在处设供暖设施。供暖管路及其设施不得随意拆卸和安装。热水供应专设管道及水表、阀门,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5、供冷:室内采用方式供冷,供冷设施不得擅自拆改。

6、燃气:采用使用时请详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装移位;计量表。阀门不得拆卸、乱动。以免漏气,影响您及家人的安全。

7、室内电话插座、有线电机插座及其相关线路,请不要随意改动,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8、室外配有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电梯间配有紧急按钮,平时严禁乱动,遇有紧急情况,方可启动。

9、室外设有避雷装置,请注意保护,不得拆卸和截断避雷天线和地线的连接。

10、室外垃圾道不许将纸箱、木棒、编织袋等大件易堵物直接倒入,以防堵塞。


六、物业管理:小区设有物业管理部门,专门为本住宅小区居民服务。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已写明物业管理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事可直接联系。


七、注意事项:

1、用户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及色调。在室外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施工, 装修时不得影响其它住户的正常使用。

2、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房屋原有附属设施。如有改动,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改动。交房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不得在公共部位、公用走廊等部位违法搭建及堆放杂物。室内外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爱护室外公共绿地及花木,遵守西安市绿化管理条例。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生产厂家对房屋中配置的设备、设施有关说明书等资料    份。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规
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使用说明书;

3、本使用说明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关于安好家 | 上海二手房 | 上海租房 | 房产经纪人 | 合作伙伴 | 用户协议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帮助中心

客服QQ1:46981996      虚假信息举报: 021-51089128

CopyRight©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19194号 合作媒体:搜搜看看网 技术支持:中崛科技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5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