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年内“升级”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admin [人气]1552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年内,2000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将作部分调整,其中重点是对房屋面积提示条款进行修改,届时将给购房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提示。新版合同将告知购房者,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的同时,必须先向购房者出示预测面积的测绘报告,而此报告是由专门的测绘部门提供;同样,在交房时,再向购房者出示一份实测面积的测绘报告。两份报告一经对照,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哪个多了,哪个少了,便一目了然。如何就面积及其构成的改变进行付款方面的协商,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表示,目前已在考虑出台一个关于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办法,此“办法”倾向于购房者,主要做法是将房屋的共用部位分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分开算:共用分摊面积实测大于预测面积的,开发商不能多收取;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的,开发商则要退还多收部分。套内面积则按合同约定来计算,有多少就算多少。新版合同将根据这一思路设计合同面积约定条款。这将改变目前合同中只对房屋建筑总面积作约定的模糊状况。 “升级版”中有一点很容易被忽视,但其实意边义很大,即“今后房屋面积的测量报告将由市场化、专业化的测绘单位提供”,从而将彻底改变预测、实测、仲裁“一家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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